博愛醫院病人資料隨街拋棄,有關注病人權益組織批評院方監管不力,釀成今次事件。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認為,醫院雖無直接洩漏病人私隱,但有責任監管承辦商不會洩漏病人私隱。他指處理資料的承辦商有失職之嫌,日後再投標政府合約時,當局須考慮有關因素,是否繼續接受其投標。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表示,所有資料使用者,包括政府部門、公營機構、私營機構或個別人士,均需遵從保障資料原則的要求。
一般而言,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中有關個人資料保安的保障資料原則規定,資料使用者須確保其所持有的個人資料受保障,而不受未獲准許或意外的查閱、處理、刪除或其他使用所影響,尤其須考慮該等資料的種類及如該等事情發生便能造成的損害。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