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山頂裕熙園豪宅僭建風波,他昨日公開表明會盡快處理好有關問題。梁振英又委託律師發表聲明,澄清他並無佔用屋苑的花園和泳池,而是從發展商一併購入。
屋宇署署長區載佳昨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稱,政府對僭建物的執法一視同仁。該署本月二十日收到有關梁宅僭建的舉報,翌日傳媒報道後,該署即派員到場視察,發現傳媒查詢的僭建物已被拆除。區載佳續稱,到廿二日傳媒再有報道,屋宇署再派人視察,發現梁宅有其他僭建物,而業主亦主動安排清拆,因此並無發出清拆令,但有發勸喻信。他又說,除非有資料顯示發展商建屋時已僭建,但無在標準圖則中顯示,該署才會作刑事調查。
屋宇署發言人補充,該署人員本月二十六日下午再到梁宅四號屋地下低層視察,並沒有發現有「僭建工人房」或其他僭建物。該署會繼續與業主委任的認可人士,跟進處理梁宅僭建問題。
而梁振英委託的律師發表聲明,指根據裕熙園公契及管理協議,花園、泳池、平台及通往A、B屋的通道均為「保留地方」(見圖則黃色部分)。而發展商在二○○○年將A、B屋及「保留地方」全部轉讓予梁振英的公司,梁有權獨佔「保留地方」。
至於梁振英早前邀請四名專業人士到其寓所視察,當中包括建築師施家殷,施昨在電台節目稱因為與梁友好,挺身而出,但不會偏離專業操守。施家殷重申梁宅其中一項僭建物地下室的年資,與大宅本身的年資相若,若要在入伙後加建,要有相當大難度及造成很大滋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