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失婚醋漢斬姐夫 判囚32月

【本報訊】失婚無業漢一直懷疑前妻與他姐夫有染,他多番求前妻復合不果後,便拿菜刀上門報復斬傷姐夫,親姊勸阻時亦幾近被斬斷手指,無業漢早前於區院承認兩項傷人罪,法官斥責被告專誠帶備兩把利刀施襲,意圖令姐夫受嚴重傷害,加上案發時有兩年幼小孩在場,罪責嚴重,其親姊手指傷勢至今未復原,法官不能容忍有人以鋒利武器襲擊他人,遂判囚兩年八個月。

疑傷者與前妻有染

卅六歲被告李亮,被控在去年十二月十八日,於逸東邨一單位內傷害親姊李佳萍及姐夫劉兆明(均卅八歲)。辯方求情指,被告家人、父親及案中事主均有到庭支持被告,而背景報告正面,指被告因對婚姻太執着,才在盛怒下犯案,並非他個人有暴力傾向,望法官輕判。

案情指兩事主送院後,姐夫全身有八處二至八厘米刀傷,現已康復,無永久損傷。親姊右手食指及中指被斬傷,送院後進行接駁手術,現兩指無法完全屈曲。辯方指被告○八年患肝硬化失去工作能力,前年與妻離婚,每月領四千元綜援與子相依為命,因深愛前妻復合不果才釀悲劇。

案件編號:DCCC 38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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