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西醫的前區議員李躍輝在○九年參加沙田區議會大圍選區補選時,串同前九龍城區議員蔣世昌及另外三人涉及賄選,向區內人士提供達二百萬元的酒席、本地遊及打流感針等利益。五人去年在區院被裁定選舉舞弊等罪成立判監十二至廿一個月。律政司認為刑期過輕,昨向上訴庭成功申請加刑,五人刑期被大幅上調至判囚廿七至卅三個月。原本已刑滿出獄以「自由身」到庭的五人,在判決後隨即被收押重回監獄服刑。
五名被告李躍輝(四十五歲、醫生)、蔣世昌(五十六歲、教育行政人員)、梁駿業(四十三歲、保險代理)、余惠慈(女、卅八歲、福利會司庫)及張勝佳(四十五歲、公司董事),去年在區院被裁定串謀賄選、發布不合規定選舉廣告及在選舉中作出招致開支的非法行為等共十罪成立。李、梁、張囚廿一個月;蔣、余則囚十二個月。後兩人去年底刑滿出獄,前三人上周四剛獲釋。對再成階下囚,四男被告表現平靜,女被告則在庭上激動叫親友替她拿取財物。
其中蔣、梁、余、張四人昨先就定罪提出上訴,認為控方證供不足以推論涉案利益與李的參選有關,惟即時遭上訴庭駁回。之後控方申請加刑時指,涉案選區僅有選民一萬二千人,接受眾被告利益的人數卻達一萬人次,犯案規模大得「前所未有」,對選舉制度造成嚴重損害。控方又舉出種票案例作比較,指出就算只種一票,法庭亦判監四個月,比較之下本案判刑實屬過輕。上訴庭聽畢陳詞後接納控方申請,將李、張刑期增加一年至要判囚卅三個月;蔣、梁、余則加刑至廿七個月,判決理據稍後以書面下達。
案情指五名被告在○九年初以「美林街坊商戶及職工福利會」名義,向區內居民提供共五百八十六席免費晚宴,卅八次免費本地遊,又提供免費打流感針,及派發印有競選宣傳的環保袋等,涉款達二百萬元,以誘使選民投票予參加補選的李躍輝。
案件編號: CAAR 3/2011,CACC 171/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