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身份證竟變剝光豬搜身?市民在街上遇上警員截查身份證,有權要求返回警署才進行,但抵達後竟被剝光豬搜身。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留意到警方近年接獲數宗相關個案,質疑「點解返到差館,懷疑會多咗,多到要除衫搜身?」有戲弄市民之嫌。
警方投訴警察課向監警會提交的數字顯示,去年警務人員遭投訴涉及三大範疇,依次為與交通有關事項、拘捕和截停搜查(見表)。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接受訪問時指,警員每年截查市民身份證的個案多達二百萬宗,接觸面廣,委員關注近年有數宗投訴,均是市民要求不要警員在街上檢查身份證,但抵達警署後卻被要求搜身,包括脫去上衣、外衣、甚至剝光豬搜身,而有關市民最後均無條件獲釋。
朱質疑為何市民原本在街上只需交出身份證,但要求到警署後,卻要被剝光豬搜身,「點解去到差館,懷疑會多咗呢?」警員此舉往往令被截查市民感到被戲弄,警方必須提出充分理據解釋。
涉及拘捕投訴,部分處理手法也值得商榷。朱指,曾經有一名中醫師目睹對面大廈發生劫案,上前了解,警員單憑大廈管理員一句「好似係佢」,便作出拘捕,把中醫師帶返警署剝光豬搜身,事後證實與案無關。
朱指出,涉事警員當時無查明,如該中醫師原來是對面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又無翻看閉路電視,而管理員事後亦指,「個賊同佢一樣都係講純正廣東話。」惟全香港八成人都說廣東話,警員只憑一面之詞,便作出拘捕,理據不足。
至於最多的涉交通有關投訴,朱舉例有車主晚上把一部用汽油推動三輪車泊在路邊泊位,其他車主報警,指單車及電單車不能停泊該處,但三輪車車主堅持曾諮詢汽車經紀意見,知道可以停泊,警員以當時是夜間為由,未能找到交通部人員查詢,要求三輪車車主駛走,最後證實三輪車確可於該處泊車,事件同樣反映警員未有充分了解情況,便採取行動,剝削公民權利。
此外,監警會近年除追究前線人員有否犯錯,亦會追究上級責任。一名教師路不拾遺,把在街上拾到的現金交到警署,半年後無人認領,警署文職人員通知教師領取,卻數度致電該老師任教學校校長,被指行為不當,其上司亦知情,並列作未經投訴但證明屬實個案。
記者 鄭華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