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公共小巴去年在葵涌道超速失控,剷上石壆翻側,造成十一人受傷,其中三名乘客重傷。肇事小巴司機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及速度顯示器失靈兩罪,昨於區域法院被判監兩年,出獄後停牌三年,並要參加駕駛改進課程,以及罰款五千元。
卅七歲被告彭鏗源承認去年七月廿七日在葵涌道危險駕駛公共小巴,令一男一女及八歲男童嚴重受傷。被告有八個案底,另有多次與駕駛相關定罪紀錄,包括橫越雙白線、超速及危險駕駛等。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超速逾三十公里,駕駛態度惡劣,故需判監以懲。
案件編號:DCCC 13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