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蔣麗莉上訴 保釋被拒

著名工業家蔣震女兒兼上市公司太平洋興業前主席蔣麗莉,因在○二年與兩名公司前高層利用員工暗持認股權或股份,再出售而獲利逾三百萬元,去年她在區院被裁定串謀詐騙等三罪成立判囚三年半。蔣已就案件提出上訴,並已排期明年三月聆訊;她昨日則提申請保釋外出以等候上訴,惟法官聆聽陳詞後,認為其上訴理據未足以讓法庭信納她有極大勝算,因此否決她的保釋申請,蔣亦顯得非常失望。

已在獄中服刑逾一年的蔣麗莉(下稱蔣,五十一歲),雖然精神飽滿,但容貌明顯比以前憔悴。她丈夫於積理、姊姊蔣麗芸、妹妹蔣麗萍均有到庭旁聽;當法官宣布蔣要繼續還押時,親友們均難掩失望之情。據知昨日更是蔣其中一名兒子的生日,她亦因此無法與子慶生。

辯方的資深大律師白孝華陳詞指,蔣於去年六月起收押,明年三月始進行上訴,屆時就算翻案成功她亦已坐牢廿一個月,等於其刑期的四分之三。

另外,律師亦引述其上訴論據大綱,指原審法官裁決時先陳述控方證供,裁定控方證人可信後,才開始總結辯方證供,令人覺得原審官一早認定蔣有罪,並把舉證責任,由控方轉移到辯方。此外,律師又指聆訊期間有廉署人員「操練」控方證人,出庭前先向證人誦讀其供詞,原審官對此卻沒有恰當處理。律師認為上述論據足可讓蔣脫罪,故要求讓蔣保釋。

上訴論點 勝算不大

法官倫明高判決指,蔣的上訴聆訊在明年三月才能審理,情況令人遺憾,但這卻由蔣更換律師團,要法庭遷就對方檔期所致;又認為她的上訴論點,並未達到有充分勝算的程度,最終不批准保釋。

案件編號: CACC 23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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