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來港跳板 治安日差

【本報訊】南亞及非洲裔人士近年先以旅遊簽證到內地,再經深圳由水路偷渡來港,一旦被捕即申請為政治難民,暫緩遣返回國,並伺機申請到福利更佳的國家,如加拿大等地。其中交通方便的廣東省城市,近年頓成外籍「人蛇」的中轉站,廣州及深圳等地部分區域治安問題亦因此變差。

爭相用「酷刑聲請」

有持「行街紙」的非洲裔人士直言,不少同鄉知悉可利用酷刑聲請,以「行街紙」合法來港,逃避戰亂,惟因較難取得來港的簽證,故同鄉們多會取道內地,再偷渡來港。而偷渡來港亦不困難,每人只需向蛇頭支付四千至六千港元,便可乘快艇或舢舨經水路來港。

根據《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任何人士若回國後遭受酷刑對待,便可提出酷刑聲請,香港政府不得將其遣返回國,並要為有關人士提供住宿、膳食、基本日用品和醫療津貼等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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