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可反對食肆攞酒牌

【本報訊】現時食肆申請酒牌,雖非由警方負責,但酒牌局會諮詢警方的意見,再決定是否發牌,故分區指揮官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若警方反對向有關食肆發出酒牌,酒牌局一般會採納警方的建議。

諮詢分區指揮官意見

有資深警務人員指出,警方牌照科負責列席酒牌局的會議,而牌照科人員之前會先諮詢分區指揮官及相關人員的意見,以了解有關食肆持牌人的背景,如是否為黑社會成員、有否刑事紀錄,而有關食肆過去曾否發生毒品及噪音問題等,然後向酒牌局提出建議。

酒牌局成員黃家和表示,不會評論警司黃冠豪被拘控的案件,但指酒牌局是獨立運作,除考慮持牌人的背景,亦會研究有關地方是否符合公眾利益,若有關食肆未能完全符合要求,酒牌局會拒絕發牌,或只發短期牌照,再視乎期間有否違例,再決定是否發出牌照。

根據酒牌局網頁,現時食肆申請酒牌一般需時八個星期至十個星期,視乎是否有人反對,酒牌局會召開閉門會議,若否決食肆申請,有關食肆可向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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