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食剩糉勿翻熱再翻熱

食環署轄下食物安全中心近日在市面抽驗一百零五個糉樣本,進行微生物及化學檢測,結果全部滿意。食安中心提醒市民進食前,應將糉徹底翻熱至內裏溫度達攝氏七十五度或以上;打開的糉如存放在室溫下超過兩小時應丟棄;吃剩的糉不應翻熱超過一次。

港驗105個樣本 結果滿意

食安中心從逾六十個不同食物業處所,包括食肆、食物製造廠和其他零售點,抽取一百零五個不同款式和口味的糉。化學檢測包括染色料(例如蘇丹紅及紅2G)、防腐劑(例如硼砂、水楊酸及苯甲酸)、金屬雜質(例如鉛、砷、鎘、水銀及銅)及除害劑(例如甲胺磷及滴滴涕);微生物檢測則包括致病菌(例如沙門氏菌、金黃葡萄球菌及臘樣芽孢桿菌)。

雖然檢測結果滿意,食安中心仍提醒市民遵守食物安全要點,例如買糉時留意店舖衞生情況,注意其儲存溫度;已煮熟的糉應放在有蓋容器內,並存放在雪櫃上格,其他生的食物則放在下格,避免交叉污染;而且應將糉儲存在攝氏四度或以下,或按照包裝上的指示適當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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