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深切思考平反意義

「平反六四」口號喊了二十多年,但喊口號者有否深切思考,此四字意義為何?不少人的答案是:「對『動亂』、『暴亂』、『風波』三個官方定性不以為然,要求中國政府正面評價八九民運,及相應跟進。」

表面言之成理,卻改變不了一個事實:「平反」乃百姓對君主作出的要求,而百姓有此要求乃因君主擁有對天下事定性或更改定性的極權。

那麼,藉此尋求公道,豈非間接承認極權合法?豈非對極權能自我完善、今是昨非,心存幻想?豈非相信與虎謀皮可以成功?

在民主、法治國家,「六四」慘案根本不會發生。假設發生,當權者亦難逃國民的選票判決。由於三權分立,當權者對天下事定性,往往非終極定案:當權者把事件定性「動亂」,百姓可以認為不合乎程序,如並未容許非政府目擊人士作供,而申請司法覆核;由於「動亂」定性,被打為「顛覆分子」的民運人士,亦可循民事途徑,控告當權者誹謗。以李卓人為首的支聯會在悠長歲月站在台上的所作所為,實質只是在紫禁城數千里之外呼喊:「昏君,速速下旨更改『六四』定性!」

但是,皇帝感到丁點兒壓力了嗎?也許,不但沒有,還可能心存感激,正等待與「六四」相關官僚全數自然淘汰、死無對證之後,定性其中數名為替罪羊,再定性「六四」錯在少數官僚、不在本質上愛國的民運人士云云。

然而,中國進一步改變會因此出現嗎?中國會因此實行民主、法治嗎?中國人民從此就幸福快樂直到永遠嗎?相信唯一的改變,可能只是慣吃「六四」「穀種」的政客,再不能以同一口號,站在台上大聲疾呼,借題揩政治油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