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豈止失望而已

立法會雷曼迷債事宜小組花了三年又八個月時間、耗費公帑兩千八百萬元,才完成一份調查報告,有立法會議員還認為已經「好慳」,令人哭笑不得。如果這份調查報告可以為雷曼苦主討回公道,慳不慳其實無所謂,可惜事實並非如此。

儘管調查報告點名譴責前金管局行政總裁任志剛,認為他需為事件負上最終責任,但這種譴責一點意義也沒有,任志剛已不在其位,譴責又有甚麼用呢?何況他根本不接受譴責。沒錯,在雷曼事件中,金管局對銀行監管不力,任志剛固然要負上主要責任,而曾俊華及陳家強等財金高官難道就沒有責任嗎?調查報告只對兩名高官表示「失望」,不痛不癢,擺明就是放生,難怪雷曼苦主不收貨。

有人為財金高官開脫,認為他們沒有能力阻止全球金融海嘯的發生,雷曼事件的責任不在他們身上。這簡直是九唔搭八,港人並非要求港府財金高官阻止金融海嘯,實際上他們也沒有這種能力,港人只是要求他們對金融機構負起監管責任。大家都知道,倘若不是他們監管失職,雷曼這種毒債壓根兒就不應該在香港出現,更不應該隨便賣給普通市民,連退休長者也不放過。財金高官沒有做好呢份工,市民對他們豈止「失望」而已。這兩千八百萬元實在花得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