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女董事涉47項控罪

【本報訊】涉嫌挪用客戶證券的一名證券公司女董事,在澳洲落網後日前被引渡返港,昨被警方落案檢控二十四項盜竊、二十二項欺詐,及一項洗黑錢共四十七項罪名,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被捕女子姓方(五十六歲),涉嫌與二○○六年一宗證券詐騙案有關。據悉,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當年發現一間本地證券公司,在沒有獲得客戶指示或授權下,將客戶的證券轉移至其他帳戶並作出售,涉及款項五千四百六十一萬元,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接手調查,其後該證券公司被除牌。事發後,方突然離開香港前赴澳洲,警方遂聯絡澳洲當局將其拘捕,並於上周五引渡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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