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科大舊生甩強姦前女友罪

【本報訊】廿六歲男子數年前在科技大學就讀時,參加新加坡學術交流團期間認識了一名大學女生,二人迅速「撻着」並時有性交,期間女生亦曾被拍下裸照及性交片段,後更因意外懷孕,赴深圳墮胎。該名男生後來被指與女生分手後,涉嫌以她的裸照及墮胎文件等,威脅女方跟他回家性交。被告早前被控一項強姦罪,經高院審訊,陪審團昨退庭商議四個多小時後,以六比一大比數裁定被告強姦罪名不成立,獲當庭釋放。

被告謝文飛,被控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晚,在葵涌邨曉葵樓其寓所內,強姦現年廿三歲的前女友。身穿黑色西裝的男被告,於裁決前與到庭支持他的親友均表現緊張,聞判無罪後,謝即高興得眼泛淚光,並於散庭後與親友相擁。

案件編號:HCCC 34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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