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廿三歲無業母親,訛稱母親遺失了任職診所的門匙,騙鎖匠到診所開鎖,讓她入內盜取二萬一千元。她被控入屋犯法罪,昨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判監三十個月。
女被告馮苑雯,去年十二月廿九日下午一時,到粉嶺華明邨一鎖匠店,表示其母遺失診所鎖匙,故要請人開鎖。另一名姑娘返回診所,發現診所內的二萬一千元不翼而飛。
法官裁決時指,被告用連串謊話去推搪罪行,接納控方證人的證供,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已婚育有六歲兒子,中一時因傷人去過女童院,之後上過美容課程,做過超巿收銀員,去年開始領綜援。法官認為被告並非初犯,爆竊亦為嚴重控罪,故判刑起點為三年,而她無悔意,決定判監三十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6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