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郭志華,報稱無業,被控一項保管偽製紙幣或硬幣罪。控罪指,郭於五月十七日,在沙田港鐵大學站外的單車停泊處,保管共七百張印有兩組相同號碼的一千元港幣偽鈔。被告毋須答辯。
控方透露,郭在警誡下承認知道一個袋內藏有的紙幣是偽鈔,而且偽鈔數量不少,故反對郭保釋。辯方則稱,郭年僅十七歲,其父母願意交出二千五百元現金及再加二千五百元人事擔保,為郭申請保釋,郭並承諾在保釋期間不會離港及願意到葵涌警署報到。
裁判官不准郭保釋,把此案件押後及轉交沙田法院審理,以便與十七歲中四男學生陳樂祺的案件一併處理。
檔案編號︰LCC 1111/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