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談守護動物,原來只是做騷!在現行警隊編制下,市民遇有動物受虐,求助時被冷待已屬等閒,即使報案成功,亦未必能將兇手繩之於法。曾有一隻身上並無任何與狗搏鬥痕迹的貓女,在鮮有流浪狗的地區,腹部被劏開血洞斃命,卻被判定為死於狗咬結案。警方於去年推出的「動物守護計劃」,聲言打擊動物罪案,情況卻未見改善,破案率仍不足兩成。更有曾報案市民踢爆當局舉動只是「做場大龍鳳」。本港在拯救動物問題上毫無寸進,令人不禁大嘆:拿甚麼拯救你,我的貓貓狗狗。
雙手僵硬,腹部兩個血洞令人毛骨悚然,倒斃血泊中的是被街坊稱為「金女」的黃毛貓女。案發地點在太子基隆街,該處有獸醫診所職員發現金女後便即報警。診所負責人麥志豪在與獸醫商討後,認為屬人為所致,「身上冇打鬥痕迹,傷口好齊。」
報案後三個月,即去年八月,警方正式發出通知,表示經調查後,相信金女是被流浪狗襲擊致死。事件引起關注者強烈不滿,麥質疑警方敷衍了事,對官方判斷可信度存疑,「佢咁講我咁聽,但狗多數會咬目標嘅咽喉,而更重要嘅係,我哋呢頭冇流浪狗!」
對警方處理動物案件的手法,有動物義工坦言已經心淡,「已經費事報警。」去年年尾,警方推出「動物守護計劃」,稱在接獲殘酷對待動物案件後,前線人員會盡快向漁護署以及相關動物組織尋求協助。
然而,在計劃實行半年後,本年頭三個月接報十二宗案件,只拘捕了兩人,約為百分之十七,對比去年四成多的整體罪案破案率,明顯奇低。事實上,在新計劃下,警隊編制並無改變,偵查動物案件者依然不會受專門訓練。甚至有前線警指「乜都唔識。」
本年四月,發生在旺角一幢大廈天台的「兇殺案」,反映警方草率態度未曾改變。「死者」是被街坊稱為「黃忍」的花貓,被發現時已經奄奄一息,其後在獸醫診斷下,發現其下顎斷裂,舌頭發黑,體內亦嚴重出血且肝臟受損,估計是身體受到猛烈撞擊所致。
報案人黃先生屬該廈住客,他回憶案發當日,有三名軍裝警員,近十名便衣探員到場調查,十分大陣仗,「之後都冇再有人嚟查過,原來係場大龍鳳!」黃對警方十分失望,「發生喺大廈天台,隻貓唔會從天而降,你唔嚟大廈查,咁仲可以查啲咩?」
「最記得以前有隻貓畀人斬咗前肢,當區警察唔受理,市民跨區報案,警員竟然問『隻貓係咪做完手術自己落街玩』!」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指,現時部分警員不太重視動物案件,惟隨着社會進步,警察角色亦應調整。
針對上述問題,警方稱不同的政府人員,可就不同情況執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金女」案件在調查期間,有兩名證人指案中貓隻曾被三隻流浪狗襲擊,而「黃忍」案件則仍在調查中。
圖:甘偉倫、崔祖佑
文:陳偉豪、溫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