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文大學法律學院助理女教授兼中大逸夫書院校董張筱樺博士去年涉嫌在太古城兩店高買被捕,否認三項盜竊罪,昨在東區法院開審;控方傳召兩店保安指被告事發時周圍望,疑偷物品後「急急腳」離開,控方需時研究辯方為被告提取的精神專家報告,案件押後至八月廿二日續審,被告准保釋外出。
卅三歲被告張筱樺,被控於去年五月二日在太古城中心二期的Apita偷竊共值四十一元的旺菜及紅葡萄;同日在馬莎百貨偷竊一件女裝衫;另於去年十月五日在馬莎百貨偷竊一件價值七百五十元的啡色外套。
Apita女保安供稱,事發日下午一時許,見被告四處張望,並拿起一包旺菜及一包葡萄放在文件夾與胸口之間,無付款便急步乘電梯離店,保安上前截停及報警,發現其環保袋有一件馬莎百貨女裝衫,馬莎其後證實並無付款紀錄。保釋期間的十月五日,被告再於太古城馬莎百貨,被另一女保安發現拿去啡色外套放入自己外衣內,女保安供稱被告無付款便離開,追至港鐵在男途人協助下於月台截停被告及報警,並目擊被告將外套掉進垃圾桶內。案件編號:ESCC 4806/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