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育有一女的中年民安隊男隊員歐陽立鴻,曾多次參與救援行動而獲隊方嘉許,但他卻當街「兜搭」十三歲女童,帶往大廈梯間拍攝露胸照。被告早前承認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裁判官昨於九龍城法院判他監禁四星期。警方則在庭外呼籲女生不要隨便擔任陌生「龍友」的模特兒,因可能是嚴重性罪行的開端。
被告歐陽立鴻(四十歲)被控前年十二月七日於深水埗福華街某大廈梯間,拍攝只得十三歲女事主X的三張兒童色情照片。裁判官判刑時認為,被告哄騙未成年事主當模特兒,但實際是為拍淫照,案情非常嚴重。雖然他初犯及認罪,而且曾服務社會的背景對他有利,但為了向公眾帶出警惕訊息,必須將他判囚以懲。
案件編號︰KCCC 48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