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自推出《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第二輪公眾諮詢以來,一直備受猛烈抨擊。當局昨舉行首場公眾論壇,近半數出席的市民齊聲表達不滿,包括炮轟《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過時,指當局過去廿多年從未跟隨社會步伐修訂條例,期間有市民直斥官員「又懶又蠢」,執法不力,縱容壹傳媒旗下免費報紙《爽報》肆意渲染色情資訊。有淫褻物品審裁處審裁員炮轟,港府一直未就淫褻及不雅下定義,導致評審出現困難及不公,即使加重條例的最高刑罰亦毫無意義。
港府於○九年一月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首輪公眾諮詢結束後,拖延了三年至今年四月中旬,才展開第二輪公眾諮詢,但只提出加重條例的最高刑罰,以及草草就分開淫審處的行政職能及司法裁定職能,提出兩個方案,其餘六大範疇包括淫褻及不雅的定義、評審準則機制等備受爭議的項目,則毫無交代。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就《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第二輪公眾諮詢舉行首場公眾論壇,歷時兩個小時,約有五十名市民出席表達意見,當中更有多達二十名市民爭相表達對條例的不滿。不少市民炮轟條例由八十年代使用至今,經已過時,但港府一直未有跟隨社會步伐作出修訂,質疑政府「唔知做過乜」,又指第二輪諮詢拖延了三年,期間手機及互聯網日漸普及,促請港府立例加強監管新媒體如互聯網上的淫褻及不雅資訊。
其中,市民鄭先生直言,本以為港府在《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的首輪公眾諮詢列出七大範疇,可將條例撥亂反正,但最終只聚焦在將淫審處的行政職能及司法裁定職能分開,而未有針對問題的精要,如淫褻及不雅的定義,更狠批官員「又懶又蠢」,處事避重就輕,執法嚴重不力,「條例八七年至今,少少修訂都做唔到,政府試吓每日執法一次,睇吓《爽報》會唔會咁?到時保證《爽報》唔會咁色情。」
自○六年任淫審處審裁員的袁小姐更質疑,港府為何一直未能就淫褻及不雅下定義,「廣播條例都可以定得好細,可唔可以喺《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加啲原則,令條例有例可循﹖」她指現時的評審機制,主要依靠審裁員的個人道德標準,並無客觀的評審準則,令她在評審過程中困難重重,「依家每個人嘅道德標準差距愈來愈大,點會有公平結果呢?」袁小姐又批評,單是加重條例的最高刑罰毫無意義,「次次罰二千三千,提高幾多都無用啦」,並反建議增設最低刑罰,以收阻嚇作用。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通訊及科技)黃智祖回應稱,當局會持開放態度聆聽和收集公眾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