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兩懲教女職員索賄待判

【本報訊】兩名女懲教署人員被控替女囚犯與男友「通風報信」,索取LV手袋及珠寶等禮物,其中一人更訛稱親友中風要籌醫療費借款五十多萬元。兩人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成,還押至下月八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法官指特赦證人證供誠實可靠,而兩被告曾將銀行戶口號碼及禮物目錄送給女犯人的男友,二人聲稱旨在說笑及試探才索賄的說法,並不合理。

向女囚通風報信索LV

卅六歲二級懲教助理吳淑怡,被控一項索取利益及三項企圖詐騙罪;四十七歲懲教主任黎秀慧則被控一項索取利益和一項接受利益罪。兩人被控於○九年十二月十六日至前年三月,替內地女子伍巧梅及男友盧國祥傳遞訊息,吳藉以索取LV手袋及首飾,並訛稱祖母中風或自己生病向伍及盧借款五十三萬元。而黎則要求盧讓她參與內地生意及助其男友取得電梯合約。

案件編號:DCCC 127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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