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交界名人周啟邦夫人周譚月清,租用多年的兩幅西貢黃竹洋的地皮,遭地政總署指有關地段只可用作耕種,但她卻在地段興建池塘木橋及放置貨櫃,署方因此下令在今日沒收土地。周譚月清指地政總署未經聆訊便將其土地沒收,剝奪了她申辯權利,趕在沒收限期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撤銷命令。
被下令沒收的兩幅土地位於西貢黃竹洋,總面積共三千七百平方米。政府在一九八八年向本案申請人周譚月清發出佔用許可證,指該地段除可興建兩間總面積七十餘平方米的小屋外,其餘的地只能用作耕種。申請人指有關地皮是由其契女負責管理,在今年二月地政總署向她發信,指巡查時發現涉案地段置有貨櫃箱,又興建池塘及木橋,此外更圍佔許可證範圍外之土地。申請人指收信後已盡快將土地恢復原狀,但署方仍在三月十九日下令撤銷其佔用許可,並下令今日(五月廿三日)收回土地。
申請人指根據《人權法》,地政總署有責任把收回土地的問題,交給獨立的審裁機構經聆訊程序後才作決定,但署方並無這樣做,故她認為有關決定不合理。
記者昨往周譚月清摩星嶺道居所查訪,家傭指她正外遊,未對事件回應。至於地政總署發言人則表示,案件進入法律程序,不會作公開評論。案件編號: HCAL 6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