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招遏康體訂場炒賣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介入調查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的康體設施訂場安排造成炒賣後,康文署宣布下月五日起,康體通電話預訂服務會有新安排,日後市民須至少在使用設施前三天作預訂,並至少要在使用設施前一天繳費作實,以杜絕有人濫用預訂服務,不斷重複預訂或最後一分鐘臨時取消訂場,同時也可令炒賣場地的成本增加。不過,有立法會議員指新安排仍不足以杜絕炒賣或濫用,考慮要求市民必須於訂場時須一併交付場租。

康文署發言人表示,新安排可改善現有安排不足之處,新措施規定,市民如以電話預訂康體設施,須至少在使用設施前一天繳費作實,有助減低服務被濫用的機會,可善用及減低浪費資源。租用人如需預訂三天內的設施,仍可透過康體通櫃枱、網上預訂和自助服務站租訂場地,並即時繳費作實。市民若要查詢,可致電23147702或瀏覽網址:w1.leisurelink.lcsd.gov.hk/index/index.jsp。

目前市民可於每日早上七時至晚上九時以康體通電話預訂康體設施,於致電預訂場地當日起計的三天內,繳費作實,因此,若租用人在用場前兩天或更遲才透過電話預訂場地,可最遲於使用場地當日才繳費。

議員憂令場地丟空

由於有時間「走盞」,常有預訂場地的人臨時變卦無使用場地,相信當中不乏炒場黨因未能成功將場地「脫手」,令場地「丟空」,造成浪費。

不過,新安排仍嫌有不足。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指:「使用前一日先要畀錢,如果市民放棄使用場地的話,康文署好難喺一日內搵到另外一個用家,場地可能都係浪費。」建議康文署考慮要求市民訂場時一併繳費作實。另一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要求康文署在新安排實施半年後再行檢討。

申訴專員公署過去兩年處理逾五十宗涉及康文署設施的投訴個案,初步發現康文署○九至一○年度錄得逾七百宗團體優先訂場但沒有使用的個案,更有人透過互聯網炒賣體育設施的預訂時段,認為康文署在處理設施預訂與使用安排上有不妥之處,去年中宣布主動調查。

申訴專員公署發言人昨日表示,有關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未定公布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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