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外判大律師僱用的速遞公司遺失三個屯門裁判法院案件檔案事件,恐引發私隱外洩大災難,失去的檔案包括兩個警方案件及一個海關案件,當中涉及疑犯、受害人及證人等私人資料,估計超過四十人,事件揭發速遞員到法庭收取檔案後,並沒有好好保管,更帶着檔案四處走,到過十四處地方,回家後將檔案放走廊,令人質疑律政司外判工作時沒有監管,導致檔案遺失。
事發於上周五,一名律政司外判外籍大律師,僱用速遞公司將三個分別用兩個啡色公文袋包裹的檢控案件檔案,由屯門裁判法院運送回律師樓。速遞公司派出姓陳(卅一歲)速遞員,於下午到法院運送檔案,據知陳需到區內十四個地點收取及派遞其他物件,至晚上帶着兩大袋收取及派遞物件,曾返回屯門安定邨定祥樓住所。
據悉,由於物件太多,陳將其中一袋載有案件檔案及其他物件的黑色環保袋暫放在門外,稍後他離開寓所返回長沙灣的公司,途中發現遺留環保袋,於是折返,但已失蹤,惟未有報警,延至翌日下午才到屯門警署報案。
由於陳不清楚遺失法庭案件是重要檔案,只報稱遺失受委託送遞的法庭文件及其他物件,警方列作「遺失財物」處理。直至前日下午,外判大律師獲悉事件,通知屯門裁判法院,由法院聯絡警方。
警方大為緊張,派員到速遞員的住所及其派遞路線搜查,翻查大廈閉路電視影像,在住所大廈六樓垃圾房尋回環保袋及部分物件,但檔案不知所終。經向清潔女工了解,該袋物件是由十六樓垃圾房外檢獲,由她帶到六樓垃圾房外暫放。由於遺失的檔案涉及個人資料,警方已要求外判大律師通知私隱專員公署,及通知受事件影響人士。案件由屯門警區重案組跟進,呼籲市民提供資料。
據悉,遺失的三個檔案內有包括受害人、證人及疑犯等至少四十人的資料及辦案經過,當中海關處理的案件已審結,警方處理的兩宗案件仍在審理中。海關發言人表示,遺失的檔案涉及一宗發生於本年三月的走私案,案件於日前審理,被告已被定罪,正等候宣判。檔案內有八名人士的個人資料,當中包括涉案的被捕人士和五名控方證人。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言人昨表示,未接獲有關案件的跟進轉介,該署正密切留意事件。律政司發言人則指出,刑事檢控科已要求有關外判檢控官解釋事件經過,及為何由他保管的文件會遺失。
律政司發言人又稱,每年在裁判法院進行檢控個案約二十萬宗,外判予私人律師負責的超過一千次,外判檢控官會親身、安排員工或間中透過速遞服務領取個案文件,外判檢控官必須妥善保管他們負責檢控個案的有關文件,並須確保資料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