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梁振英能移走「三座大山」嗎?

二○○五年七月一日,香港在中央CEPA安排,個人遊、大型國企來港上市、人民幣離岸服務等一系列挺港措施發酵作用下,政局、經濟、民生「否極泰來」,曾蔭權自然可以吹着口哨步入禮賓府接過董建華的特首印綬。然而,今年七月一日梁振英可沒有這麼幸運,曾蔭權交給他的是一個燙手的「山芋」,第四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帶領的管治團隊所面對的政治生態異常兇險,經濟形勢非常惡劣,未來五年管治肯定舉步維艱。

立法坐大 施政維艱

就犖犖大者而言,以梁振英為特首的下任政府必將面對「三座大山」。第一座「大山」是立法坐大。本來,行政主導是百年香港成功基石,以往港督由倫敦欽點空降,手握《皇室訓令》、《英王制誥》大權獨攬,建公屋、築地鐵、設廉署、打造國際金融中心、推行「玫瑰園計劃」(即赤鱲角機場、機場快綫、三號幹線、青嶼幹線、青馬大橋等),何曾受過立法局掣肘?反觀現在,一個將軍澳垃圾堆填區的行政長官指令可以被立法會推翻,一個出缺替補安排議案可以被三個立法會議員玩「拉布」搞到議事日程「大塞車」,難怪回歸以來諸多行政決策「議而不決,決而不行」。香港經濟增長率十多年來每年輸給新加坡二點六個百分點,行政、立法內耗,行政主導被立法坐大「閹割」是重要原因。

第二座「大山」是司法獨大。司法獨立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問題是回歸時司法系統原班人馬過渡,很多人未意識「回歸」的歷史意義和法律涵義,價值觀故步自封,仍停留在殖民地時代。因而,某些案件的受理和審判罔顧「一國」主權,無視中央人民政府憲制地位,甚至當國家最高權力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權「冇到」,當然也當行政主導「透明」。二○○一年終審法院莊豐源案的裁決如此,幾年前的剛果國家債務案上訴庭判決如此,去年的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案也是如此!

司法獨大 法官治港

按理香港「獨立的司法權」來源於中央授予,然而,以上判例卻凌駕「一國」主權,也凌駕行政主導,這已不是甚麼司法獨立,而是「司法獨大,法官治港」了!聯想到日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根據議事規則第92條下令終止「拉布」辯論,有反對派議員竟然去高院提出「司法覆核」,妄圖借司法壓立法,其呼喚「司法獨大」意圖可謂「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所幸法官頭腦清醒,恪守際分,不予受理。

第三座「大山」是經濟轉型。三十多年來香港製衣、製鞋、電子、玩具、塑膠、鐘錶等勞力密集產業北移神州後,並沒有實現產業創新、經濟轉型。作為「老本」的金融中心、貿易中心、航運中心在鄰近地區競爭、擠壓下,都呈現「分心」危險,核心競爭力每況愈下。多年來港府或不思進取,無所作為;或「口號治港」愚弄市民,「新的經濟增長點」只得個「講」字。當今歐債危機「火燒連環船」,歐盟內「增長派」與「緊縮派」博弈令世界經濟金融充滿了不確定性。香港首季經濟增長已放緩至令人擔心的百分之零點四,而樓價卻逆勢上升一成,股市則罕有地「八連跌」。種種異象、亂象令港人難以樂觀。如何扭轉困局,實現轉型?這問號很重。

西諺「一個好的開始,便是成功的一半」。古詩「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騅不逝」。梁振英會應驗哪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