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學女生在參加一個新加坡學術交流團期間認識一名科技大學男生,兩人迅速「撻着」,不足一個月便開始性交,期間女生曾被拍下裸照和性交片段,並因為懷孕而要到深圳墮胎。女生聲稱向男生提出分手後,男生前年涉嫌用裸照、性交片段和墮胎文件威脅她跟他回家性交,他事後被控強姦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廿六歲男被告謝文飛和廿三歲女事主現均已畢業,事主昨日供稱,她○八年十二月初認識被告,同月底二人已開始性交。○九年起,被告拍下她的裸照和兩人性交過程,估計有十多次至廿次。她後來懷孕,一○年四月往深圳墮胎,費用由被告支付。她後來提出分手,雖間中有和被告性交但已無拍片。事主指案發日(一○年十二月十四日)的前一晚與被告有爭執,至案發日下午,她在旺角港鐵站見被告在她身後,被告質問她,為何不覆電話,又取去和關掉她手機。被告知道事主約了她母親,便說:「我已經袋好晒啲嘢出嚟,咁咪畀晒佢睇囉!」事主害怕被母親知道她性交、被拍裸照及墮胎等事,遂跟隨被告回家。
入屋後她與被告家人一起吃晚飯,之後遭被告拉入房,二人爭吵數分鐘後,被告暗示想性交說:「我想推你!」她以下體不舒服拒絕,被告情緒波動地說:「點解你痛吓都唔得?依家我個心好痛,點解你痛一陣都唔得?我都未掂你就話痛。」被告說會在她住所門外,貼上墮胎單據和裸照,她感到害怕遂與被告性交,之後離開,當晚在兄長陪同下報警。
案件編號:HCCC 349/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