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尾板載貨通街走

【本報訊】無良貨車司機違反交通規例,打開貨車升降尾板「向上挖」空間多載貨危險行駛。有駕駛人士先後多次在筲箕灣及天后的街市目擊,一輛貨車在車身內籠滿載一盒盒載有貨物的發泡膠盒後,貨車司機疑貪方便打開升降尾板至四十五度角,由尾板「兜住」約廿多個發泡膠盒,一直驅車行駛,險象環生。警方回應指,已將事件交由港島總區交通部跟進。

隨時倒塌 危及其他車輛

駕駛人士梁先生表示,過去兩年來多次在筲箕灣及天后電氣道街市,目擊至少有兩名貨車司機打開貨車升降尾板載貨,他懷疑有關貨車司機是前往街市交收貨物。梁先生形容,該等貨車內籠已放滿發泡膠大盒,但連帶將廿多個發泡膠盒堆放在傾斜的升降尾板,疊得高高的,又看似未見有繩索把發泡膠盒綁得穩妥,擔心該等貨車行駛時,堆放在傾斜尾板的發泡膠盒隨時倒塌,危及其他行駛中車輛,萬一該貨車與大型車輛如巴士碰撞,勢增添傷亡程度。梁先生認為該等疑似危險超載情況是不負責任,已向電子警察中心舉報。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在道路上的汽車司機須確保任何負載物已適當地固定在該車輛上,或已盛載在該車輛上或該車輛內;並無任何負載物,包括懸出的負載物是全部或部分由該車輛的擋板承托或支撐的,以及該車輛所裝載的負載物並無任何部分接觸道路。如違反該項條例,首次被定罪可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三個月,如屬第二次或隨後再次被定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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