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區議員助理 欺詐判社服

【本報訊】前東區區議員陳添勝與女助理被指於十年內,要求多名議員助理在辦公時間處理陳的製衣公司工作,並向區議會申請逾一百七十一萬元的津貼,陳受審後被裁定四項欺詐罪脫罪,女助理則裁定兩項控罪罪成,昨在區院被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服。

案發於二○○○年一月至二○一○年四月期間。法官判刑時指,案件涉及公帑,女被告伍小蓮(四十四歲)違反誠信,理應判囚,但考慮她因熱心工作,忽略正確分工才會犯案,加上她有悔意,在案中無金錢得益,但也願意償還涉案廿多萬元薪金,故決定判她社服。案件編號:DCCC 8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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