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菲律賓籍女子在旺角開設外傭中介公司,利用虛假僱主資料瞞騙入境處,安排假外傭合約助同胞來港當黑工。分別為涉案公司持牌人及職員的二人,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三年八個月及一年十個月,是近年較重的刑期,入境處指判刑極具阻嚇力。
涉案公司成立以來成功安排十三人來港,當中九人早前已被定罪入獄或遭遣返,入境處仍在追查在逃四人。
案中首被告MENDOZA Zenaida Tablilog(五十二歲),報稱家傭,違法擔任涉案公司職員,承認違反逗留條件及串謀詐騙兩罪後,出庭頂證開設中介所的次被告,菲籍香港永久性居民ROMERO Jay Nalyn Uy(卅歲);次被告被裁定教唆違反逗留條件、串謀詐騙及串謀向入境處職員作虛假陳述三罪罪成。
案情透露,次被告在○六至一一年間非法經營外傭中介所,並夥同首被告當「黑工中介人」,安排同胞虛報來港當傭工,其實是做黑工。是次涉案公司去年三月才獲發牌,遞交的外傭申請有卅五個,當中十三人成功來港打散工,仍有四人在逃。她們向每名同胞收取一萬八千至二萬五千元服務費。
入境處首席入境事務主任(執法)馮伯豪指,入境處去年五月起發現涉案公司遞交的多個申請,相關的僱主入息證明有可疑,遂作出調查,去年八月採取突擊行動,拘捕涉案二人,並在該公司檢獲大量懷疑虛假文書,包括姓名被刪改或月入被加大的薪俸稅稅單、水電費單正副本。案中所有「假僱主」的資料均是被涉案公司盜用,與案件無關。
案件編號:DCCC 116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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