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問責官員不應加薪

特區政府的問責局官員為甚麼要加薪呢?

問責局局長與副局長不是專業,他們的專業是職業或業餘的政治家,問責局的工作只是職位。

傳統的概念如高薪養廉在這裏不應應用,因為這些政治家本身都應廉潔自守,薪酬多少都不會改變廉潔自守的原則,否則的話,靠錢才養廉,這樣的政治人物香港不應任用。

政治家亦應有一定的抱負,抱負是為民辦事,不是靠從政撈錢!故此從開始便要作出生涯選擇:為了賺錢倒不如從商,或努力在任何專業發展,不要從政。從政的話,便要與賺錢分割,或至少在出任問責政治職位時,不要斤斤計較薪酬,變成像曾蔭權那樣,所謂「做好這份工」,看錢分上,沒有使命感,沒有政治責任心和道德。結果不單尸位素餐,且尋找機會佔便宜,賺好處。

國外的例子清楚表明,如美總統、英首相等位高權重的問責政治職位,薪酬都低於香港,卻無損全國最好的人才去競爭這些職位。相對低薪都可養廉,也可以爭取到最佳人才,相對低薪更可把那些為錢才辦事的人排除在外。沒有投入感、責任與使命者便不要從政。

公務員薪酬不應與商界看齊,因為公務員的工作要長期穩定,不能隨便因經濟波動而解僱。工作長期穩定需要長期穩定的合理工資,不是大起大落的報酬和薪金。問責局長們工資不一定要比公務員高,工資水平高低不代表人才素質,特別是政治人物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