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小眾專斷 矛盾泉源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以辯論不能無止境延續為由,限時完成「出缺安排草案」的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縮短議員「拉布」戰。支持者謂:「不能讓個別議員癱瘓議會,草案是否通過,應由一貫的少數服從多數、投票決定。」

說來合理,但不過只是膚淺說辭。問題核心是:所謂「多數」的每一票是如何構成?立法會六十個議席,三十席由功能界別組成,但本港七百萬人口之中,只有二十餘萬人有資格在一個或以上的功能界別投票。

由於選民人數少,且涉及界別私利,政府有能力向部分界別幾乎每一位選民直接輸送利益,換取支持;選民較多的功能界別,如醫學界,政府則可藉政策傾斜換取界別議員支持。因此,由功能界別議員組成的立法會一半,「建制」派長期佔據絕大多數。

立法會設計是把六十個議席,分成三十名地區直選議員的一半和三十名功能界別議員的另一半。不論直選議員的一半,如何推動緊貼七百萬市民所想政策,只要政府透過功能界別議員的一半,過半在席議員投反對票,政策縱然獲過半在席直選議員贊成,在分組投票規定下,亦一樣被否決。

立法會結構,成就政府與小眾利益群體勾結,讓只得二十餘萬人的小眾利益群體,凌駕七百萬普羅市民之上,要大眾服從小眾。這正是社會深層次矛盾重要構成部分。

若市民認同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民主原則,便應清楚認識立法會結構已完全與此相違:不止要多數服從少數,更縱容特權少數踐踏多數。是以眼下的立法會,長期行小眾暴力者是只代表二十多萬選民的功能界別議員,而非打「拉布」戰的地區直選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