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西醫涉嫌在診所內,撫摸及親吻女病人玉背,去年被裁定非禮罪成判入獄三個月。他昨日在高院上訴成功,獲推翻定罪,雖然他已服刑期滿,法官仍決定將案件發還裁判法院重審。
本案上訴人王孟順(四十五歲),被控在一○年八月十六日,在其灣仔道診所內,非禮一名當時廿五歲的女病人。控方證供指上訴人先叫女事主脫去上衣俯臥床上,期間突然解開女事主胸圍扣,在她背部按壓狂捽,最後更親吻女事主的背部。原訟庭暫委法官彭寶琴昨日指出,原審裁判官在斷案時,錯誤地將女事主向其同居室友投訴被非禮,當成證明被告有犯案的佐證,違反適當的法律原則,因此其有罪判決並不穩當,須予撤銷。
上訴人去年被定罪後,曾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被裁判官拒絕。他在今次上訴前,已經服刑完畢,亦因此放棄減刑上訴。昨日他脫罪後,律政司申請重審本案。
法官認同律政司論點,指今次上訴人得直,並非因為控方證供出問題,而且本案涉及專業醫生侵犯病人,屬嚴重違反誠信,因此批准控方的重審申請。
案件編號:HCMA 852/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