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案底菲傭 不獲續發簽證

【本報訊】在港工作逾十年的菲傭,被法庭裁定藏有私煙罪成後,不獲入境處續發工作簽證。她早前向高院提司法覆核,指當局決定違反入境處政策及不合理,要求撤銷當局拒續工作簽證的決定,高院昨判她敗訴。

申請人Aguliar Joenalyn Elmedorial自二○○○年在港工作。她去年在法庭承認藏有三箱私煙,聲稱是僱主指示她這樣做,結果被法庭定罪和罰款八百元。入境處後來因她有案底而不續發工作簽證給她。

覆核求撤決定敗訴

她認為除非她違入境例、勞工法例、僱傭合約或工作簽證承諾,否則入境處不能拒絕續發工作簽證,認為入境處已違反政策。高院裁定入境處有權考慮她是否有案底,入境處決定也合理。

案件編號:HCAL 4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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