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多咗人談「文化」,皆因下屆政府將會新增「文化局」,換言之,原負責文化政策嘅「民政事務局」、負責執行相關政策嘅「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以及在議會代表文化、體育、演藝、出版界發聲嘅霍震霆等有關文化嘅角色,必然會淡出退位。
究竟誰來掌文化局局長呢個職位呢?近排傳言滿天飛,一時黃英琦,一時馬逢國,一時又話傾向退休高官及現任副局長……總之禾雀亂飛,熱鬧得很,喧嘩得有如艷星o靚模在比併事業線!
文化局局長肯定係個爭議最大的新職位,即使搵個有龍應台咁有「視野」嘅人做局長,文化保育工作未算棘手,如何跟議會磨合?怎樣跟知識分子、作家、藝術家一眾具獨立異行者尋求「共識」,着實是條比蜀道更難行的路!
「文化」是個複雜到嘔嘅概念,中西有唔同嘅定義,沒有誰能說得清晰。梁漱溟在《中國文化要義》說,以文字、文學、思想、學術、教育、出版等為文化;胡適話,文化是一種人生態度、生活方式;錢穆《文化與教育》則云,文化不過是人生式樣之別名,舉凡風俗習慣信仰制度,人生所有事皆屬之。
依老朽觀察,香港梗係有文化,之不過係大眾嘅消遣文化、娛樂精神的寄託,余英時亦概乎言之,現代中國人在「飲食」方面仍有極高的「知味」的本領。事實上,掌文化局的局長,最緊要識飲識食,還要熟悉香港o靚模文化,否則一定不能勝任文化局局長呢個神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