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援苛政撤銷了 社署鬼祟真不該

考考大家,「不該」普通話點樣發音?冇錯嘞,近似英文Poor Guy。今日功夫茶同大家講講非常不該嘅Poor Guy古仔。

第一個Poor Guy叫曾蔭權,呢一個未做離岸特首貪遍海陸空嘅高官,○二年出任政務司司長。當時嘅曾司長負責人口政策,○四年收緊申領綜援同生果金嘅資格,規定申請者必須居港滿七年,提出申請前必須連續居港滿一年,期間離港不超過五十六日。雖然引起社會各方不滿,普遍認為呢一個政策歧視新移民,甚至有違《基本法》,不過笑罵由人嘅曾蔭權一於少理。

第二個Poor Guy就係社會福利署,署方做咗一件鬼鬼祟祟嘅虧心事。有一個名為游文輝嘅香港人,○六年長駐廣東工作,○八年慘遭辭退返港,同年十二月申領綜援,但因為不符合連續居港滿一年嘅規定而被拒。游文輝○九年入稟高等法院司法覆核,一○年法院裁定相關政策違憲,將永久居民分類造成歧視,所以下令撤銷。打輸官司嘅社署提出上訴,今年二月被上訴庭駁回。

本來呢,社署有權再上訴至終審法院,但係徵詢過律政司意見之後,社署決定放棄再上訴。換句說話嚟講,對於申領綜援必須連續居港滿一年嘅違憲苛政,社署以放棄上訴嘅形式撤銷咗。問題係,社署居然秘而不宣,靜雞雞冇對外公布呢一個改變咗嘅政策,你話係咪鬼鬼祟祟吖!

咦,功夫茶諗起一個人,前特首董建華講過「唔提就唔存在」,莫非社署繼承老董遺風,綜援苛政隻字不提就等於不再存在?

所以話啫,曾蔭權同社署呢兩個Poor Guy真係好不該,先係「無中生有」搞出一個違憲嘅離港限制,繼而「有中變無」粒聲唔出撤銷咗。難怪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批評,社署唔公布撤銷相關限制等同剝削市民知情權以及申請權,估計受影響人士超過一萬名。

講到剝削市民知情權,呢家嘢大概係特區政府另一個秘而不宣嘅鬼祟政策。大家睇下警方點樣箝制新聞自由吖,一方面利用數碼通訊系統迫使傳媒冇辦法再聽機收風,另一方面又選擇性發放突發消息,數量更加係少得可憐。至於設立「核心保安區」之類嘅種種限制,亦係剝削市民知情權嘅表現,因為記者一早已被拒諸門外。

計功夫茶話齋,既然申領綜援必須連續居港滿一年嘅限制係違憲,申領生果金以及傷殘津貼嘅相關限制亦係違憲,點解唔一齊撤銷呢?好心社署唔好繼續做Poor Guy啦,眼冤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