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山莊霸地18年時序

979年2月23日 大欖公園正式按《郊野公園條例》成為郊野公園

1993年4月 漁護署告知元朗地政處,大棠荔枝山莊在私人土地及官地內有違例搭建物

1995年11月 元朗地政處張貼通知,要求山莊營辦人停止佔用官地

1995年12月 元朗地政處採取行動清拆部分違例搭建物和果樹

1996年5月 元朗地政處進行實地視察,發現官地仍有違例搭建物,再張貼通知要求停止佔用官地,其後發現部分官地上的違例搭建物已清拆

1996年6月至去年11月 元朗地政處進行過二十五次實地視察,期間官地仍然被佔用及有違例搭建物,當局向營辦人發出共十二封警告信及兩度張貼停止佔用官地通知

1997年10月至2011年11月 營辦人八度申請短期租約,但元朗地政處拒絕

2012年3月 營辦人再度申請短期租約

2012年4月18日 審計報告踢爆山莊侵佔官地十八年

2012年4月19日 地政總署派員到山莊視察,下令四月廿八日前清拆全部違例搭建物

2012年4月30日 元朗地政處承辦商開始清拆仍未移除的違例搭建物,收回被侵佔的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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