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9年2月23日 大欖公園正式按《郊野公園條例》成為郊野公園
1993年4月 漁護署告知元朗地政處,大棠荔枝山莊在私人土地及官地內有違例搭建物
1995年11月 元朗地政處張貼通知,要求山莊營辦人停止佔用官地
1995年12月 元朗地政處採取行動清拆部分違例搭建物和果樹
1996年5月 元朗地政處進行實地視察,發現官地仍有違例搭建物,再張貼通知要求停止佔用官地,其後發現部分官地上的違例搭建物已清拆
1996年6月至去年11月 元朗地政處進行過二十五次實地視察,期間官地仍然被佔用及有違例搭建物,當局向營辦人發出共十二封警告信及兩度張貼停止佔用官地通知
1997年10月至2011年11月 營辦人八度申請短期租約,但元朗地政處拒絕
2012年3月 營辦人再度申請短期租約
2012年4月18日 審計報告踢爆山莊侵佔官地十八年
2012年4月19日 地政總署派員到山莊視察,下令四月廿八日前清拆全部違例搭建物
2012年4月30日 元朗地政處承辦商開始清拆仍未移除的違例搭建物,收回被侵佔的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