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 23:00 傷者於深圳福田發生交通意外,頭部嚴重受傷,傷口被坑渠水污染,手腳骨折
5月5日 04:00 傷者經內地醫院初步處理傷口,之後蓋上紗布,被送回本港北區醫院求醫
5月5日 10:00 傷者神志開始模糊,但仍未獲安排進入手術室
5月5日 16:00 傷者妻子認為院方處理事件失當,報警求助,報警後,院方為傷者更換紗布
5月5日 18:00 傷者被推進手術室動手術
5月5日 20:00 手術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