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一個專欄指本人為了擁梁,而硬說由三司十二局改成五司十四局不必諮詢,在此有需要再加以解釋。
首先,本欄字數有限,一個大問題,未必可以在一天之篇幅完全分析。當然,本欄有提過在競選時已經進行了一定的諮詢,但這不是唯一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是今次的改組,不是制度上的根本改變,用公務員慣用的術語,就是「開位」。制度仍然是問責制,只是人手不足,需要分拆一些局長的職權,再予重組,而類似的「開位」動作,政府年年都有做。
本欄認為這種「開位」的改組,不必作全港性的諮詢,因為這是行政部門的事,行政部門認為這樣做才最有效。因為在問責制下,行政長官和問責司局長才負上政治責任,所以他們調兵遣將的基本動作,大家應該尊重。
不作全港諮詢,不等於自把自為。本欄一再強調,立法會有權把關,也應該把關,因為制度上,開位是必須由有關政策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以及支持開位的理據,這類開位事宜,由立法會議員提問質詢,已經完全足夠,而從合作做事為出發點,立法會只需審視其「開位」的背後資料和道理。香港的房屋問題,是否通過今次改組就可以理順供地建房;把文化局從民政事務局中獨立出來,是否可以提高香港的文化水平,如果目標得到認同,而方法又合乎邏輯,而當選特首的政綱又以此為主打賣點,那立法會通過撥款是理所當然的。如果立法會議員不認同這些目標和方法,大可以直話直說,問到夠為止!到最後投票否決,也是其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