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立法會(修訂)條例草案》恢復二讀,兩名立法會議員在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合共引入一千三百多項修正案,企圖消耗時間,阻止法案通過。條例修訂,目的在於阻止再有立法會議員,辭職後再參加補選,藉此就政治議題進行變相公投;草案規定如此辭職議員,在辭職半年內不得再選。
據估計,兩名打「拉布」戰議員由於動議的修正案,按議事規則,合共發言可長達五百小時。以八小時工作天計算,每人可發言超過三十一個工作天;單單是他們的發言,已可消耗三個月,理論上有可能拖延至今屆立法會會期終結仍未通過草案,到時便須把草案棄置,推倒重來。
其他議員或立法會主席可以阻止同僚就各項修正案發言嗎?理論上不可以,因為立法不可急就章,議員需要多少時間討論,就用多少時間討論。
當然,他們發言必須與草案有關,而且,不得以相同理據反覆討論同一項目。
「拉布」戰出現意想不到成效,令「建制」派大出洋相!後者對有人搞變相公投,且成功透過補選重返議會,咬牙切齒,誓要透過立法,防止他們再次有機可乘。可是,「建制」派只是被「拉布」折騰十個八個小時,便失去抗爭意志!翌日早上立法會續會竟因出席人數不足流會,令草案審議至少拖延多六天。
「建制」派侮辱市民的智慧,聲稱流會是「民主」派不出席會議造成。對正在「拉布」的議員,流會導致草案審議進一步拖延,是他們夢寐以求。因此防止流會發生乃「建制」派不容有失的戰線!是以盲目相信投票給「建制」派香港便「繁榮穩定」的市民,應重新考慮是否所託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