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假設現行的司局長薪酬不變,新設的副政務司司長及副財政司司長月薪為三十萬三千多元,但不像政務司司長或財政司司長般可享用政府提供的官邸。新政府將增加司局長聘請政治助理的彈性,向除律政司司長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以外的各名主要官員,以實報實銷方式每人每月提供十萬元,再由他們自行決定聘請多少名政助及其薪酬水平,變相要現時月薪高達十多萬元的政助大幅減薪。
梁振英政府提出的架構重組方案,政治任命官員將新增兩名副司長、兩名局長、兩名副局長及若干名政助,其中副司長薪酬在律政司司長及局長之間,較局長高出百分之一點七五。以現時局長月薪二十九萬八千多元計算,副司長月薪為三十萬三千三百三十元。不過,有關數字仍有待負責檢討問責官員薪酬的獨立委員會確定,如最後建議讓局長加薪,副司長月薪也會相應提高。
梁振英又建議向十七名司長、副司長及局長,每月提供十萬元用作聘請政助,即政助今後最高薪亦只得每月十萬元,若司局長決定請多幾名政助,其月薪便只有數萬甚至數千元不等。他保證一定不會強行填滿副局、政助的職位,只會選擇有承擔、有能力的合適人選加入管治團隊。新一屆政府的副局、政助更會有國籍限制,以免重蹈現屆政府的覆轍,委任了有外國護照的人士,引發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