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立法會批准機場統籌辦開設十一個新職位,負責機場擴建的統籌事宜,十一個職位總開支一千三百多萬元,立法會同意申請,預算照批。為了機場擴建的統籌工作,預算每年也要千四萬,但比起擴建統籌工作高出許多個層次的政府司局級的改組,每年預算也不過是增加多幾千萬元,那真的只能用廣東俗語「濕濕碎」來形容。
香港行政和立法的關係一向較差,原因多多、數不勝數。但凡事都從政治角力來做出發點,那行政立法的關係,似乎永遠是零和遊戲,我贏你輸。那就只有鬥爭,永無合作,那關係又如何會好!
要改善立法跟行政的關係,首要互相尊重,政府的組織架構,是行政部門的權責,這樣劃,還是那樣劃,我們得尊重行政首長,因為做事,就是靠行政首長帶領政府去做。美國政府當年面對伊拉克和阿富汗兩場爛仗,總統要求增兵,國會千萬個不願意,還得照通過撥款,因為打仗是行政部門的責任,三軍統帥是總統,不可能由參眾兩院自己組織委員會去指揮!
所以在架構組織的問題上,我們須要尊重特首的想法,要做事,必先有人手,有編制。就等於要擴建機場,就要搞一個統籌辦一樣,而副司長的專職是在中長線的規劃,而這一點一直受到忽略,兩位司長,處理恒常的政策事務,已經分身乏術。
至於房產、文化以及科技,既是社會早有的共識,亦是梁振英競選政綱的主菜,落實政綱的內容,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那還可以怎樣諮詢?能夠做的,就是向立法會詳細交代其理據,言之成理,就只能照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