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接獲線報在荃灣區一個貨倉,檢獲重達二十噸炸藥原料硝酸銨,並且拘捕一名以訪客身份來港的澳洲男子,懷疑他涉及買賣該批原料,並在其身上和住所搜獲三十二張屬於他人的銀行卡。澳洲漢昨被解往觀塘法院提訊,控以違反逗留條件以及盜竊兩項罪名。控方反對被告擔保,並且指出涉案硝酸銨分量若製成炸藥,足以對香港社會帶來非常危險後果,裁判官亦認為案件不尋常,又指控方已經掌握了很強的環境證據,下令將被告收押至本月三十一日再訊。
另外,警方卅多名俗稱「O記」的探員聯同重點搜查隊探員,昨晚八時許,突然帶同警犬突擊搜查上水一間兩層高村屋,期間,探員在村屋內外大肆蒐證,並且四周套取指模,以及利用金屬探測器在村屋對開草叢尋找物件。據悉,行動涉及與本案的蒐證有關。
本案被告Shulman Doron Zvi(廿五歲),報稱在澳洲任酒保,他同時持澳洲及以色列護照,今年二月廿六日持訪客簽證來港逗留三個月。
首項控罪指他在四月十七日至卅日間,在港某處買賣廿噸可疑物質違反入境處施加的有效留港條件;次項控罪指他在四月卅日或之前,在港偷取卅二張可疑的銀行卡。
控方庭上指,警方在荃灣一貨倉發現涉案共重廿噸的硝酸銨。當時分成一千袋,並用NaCl(氯化鈉)作標籤,根據現場閉路電視及被告的手機紀錄,顯示被告曾多次出現上址及與上述貨倉聯絡。而被告報住的藍田麗港城單位亦藏有關於貨倉租約及大量貨運單據,警方稍後會安排貨倉職員進行認人手續,控方指現時硝酸銨受危險品條例管制。
而警方日前在觀塘一工廠大廈單位拘捕被告,當時在他身上找到兩張屬於他人的銀行卡,其後再在被告報住單位搜到另外卅張屬他人銀行卡,現需時檢驗銀行卡的真偽。
警方又在被告單位的夾萬內檢獲五公斤銀粒,又找到幾個在港註冊的公司印章,有關公司的持有人均是外國人,現正調查是否與被告有關,警方暫未能聯絡到有關單位的菲律賓籍業主。
辯方申請保釋時則指被告來港只是觀賞七人欖球賽,否認管有警方搜到的物品及到過涉案貨倉,又指硝酸銨也可用作肥料;惟最終不獲法庭保釋。
案件編號:KTCC 223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