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黨與革命黨的角色差別在於:執政黨追求目標正義的同時必須遵循程序正義,「按本子辦事」;而革命黨則注重目標正義而不理程序正義,可以「和尚打傘,無法無天」。這是因為執政黨「在朝」而革命黨「在野」,「存在」不同所以「意識」有別。
問題是,中共執政六十三年了,由革命黨到執政黨的角色轉變仍未完成好。雖然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如期建成,但那只是紙上的。宣傳是「有法必依」,而實際卻是「有法不依」,甚至一些地方政權肆無忌憚地在「穩定壓倒一切」口號下,以黑社會、法西斯手段對維權人士實行「群眾專政」,犯下令人髮指的罪行,實質是破壞執政黨的執政合法性,到頭來只會亂了自己的江山!
山東省的「土皇帝」對失明維權律師陳光誠以及其家屬慘無人道的迫害,絕對沒有一絲一毫的程序正義可言!出動數以百計的黨政基層幹部、公安以致流氓地痞,去軟禁、虐待、毆打一個盲人及其家屬,完全是對人類良知的踐踏,更加是對中央「以法治國」方針的挑戰,對中央倡導的「和諧社會」的嘲弄,這是現代文明所不能容忍的!
遺憾的是,基層政權很多殘民以逞的犯罪勾當,都是打着「維穩」旗號幹的,而陳光誠事件卻證明:沒有法治,何來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