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任特首梁振英委任前競選辦主任羅范椒芬擔任候任特首辦主管,聘用陳冉為候任特首辦非公務員短期合約員工,兩項正常的人事任命莫名其妙引起軒然大波。
反對派在選舉期間就污衊羅范是「梁振英『地獄內閣』的關鍵性人物」,現在又對梁振英任用羅范扣上「任人唯親」帽子。此外,反對派對梁振英聘用跟了自己數年、月薪不過二萬餘元的陳冉為候任特首辦非公務員合約員工,聘用期至六月三十日,則聳人聽聞說成是「港人治港將變共青團治港、共幹治港」、「梁家班女共青殺入政府」、「共青團員入侵梁特辦」,李卓人還將之稱為「種人」、「種官」。
反對派抹黑梁振英任用羅范椒芬和陳冉,對正在積極組班的梁來說,是企圖「喝停」其用人方式和標準,令他「意會」到就算貴為行政長官,要聘請支持和幫助過自己的人,也要面對重重壓力。若是職級更高、權力更大的政治任命,面對的政治阻力將會大得不可想像。說穿了,反對派是企圖廢除梁振英籌組新班子的自主意圖和權力,妄圖脅迫梁看反對派眼色行事,恰好是這股政治勢力爭奪管治權的本性大暴露。
以對任用羅范來說,她在公務員隊伍內服務三十多年,擁有豐富的行政經驗,對政府架構相當熟悉,本身能力又高,更曾在回歸政權交接時擔任過相同職位,協助第一任特首董建華籌組班子。這種難得的經驗,對缺乏行政經驗的梁振英來說相信有很大幫助。很明顯,梁用羅范協助交接是基於「任人唯賢」、「用人唯才」,且「知人善任」。
以對聘用陳冉來說,陳本身是清華大學高材生,○五年已獲全額獎學金來港就讀港大學士、碩士學位,畢業後曾任職於本港傳媒,後於○八年出任梁振英公務助理,負責社會聯繫、文件歸檔,並參與梁振英的競選工程,熟悉梁的政綱,可即時為梁提供各種協助。事實上,她受聘的只是一份非公務員員工合約,聘用期無非是兩、三個月,所謂「違反《基本法》第九十九條公務員聘用準則」的指摘,完全是「誤把馮京作馬涼」!
反對派抹黑梁振英任用羅范和陳冉,最主要是因為二人屬梁振英前競選團隊成員。反對派的邏輯是支持梁振英就是「原罪」,故梁不得起用他的支持者,支持者也不得進入政府架構。這是甚麼邏輯?說穿了就是「趕殺」和排斥梁振英支持者,徹底孤立梁的「清君側」伎倆。這種策略比起九七年反對派和幕後勢力「只允許」董建華孤身一人進入管治架構還要惡毒,把真正的愛國愛港治港人才排擠出新一任治港班子,以便讓與反對派沆瀣一氣的政客渾水摸魚,奪取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的勝利果實和香港的管治權。
更陰險的是,反對派是要逼迫梁振英為「避嫌」而對才德兼備的挺梁精英棄如敝屣,逼迫梁以「飛鳥盡、良弓藏」的方式與精英們切割,陷梁於不義。若梁振英落入其圈套,與支持他的愛國愛港精英劃清界線,「打完齋唔要和尚」,而迎合與重用反對派政客,這是對忠誠者最殘酷的懲罰,也是對最起碼的政治倫理的褻瀆和悖逆,只會自毀長城!
「政治路線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的因素。」梁振英應堅持用人原則,構建志同道合、精英雲集的管治團隊,將政綱、理念貫徹始終;至於反對派,由他們去吠吧!若要他們「收貨」,除非把管治權拱手相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