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銀行女出納員為取悅男友,在生日前去私家診所進行隆胸手術,結果疑因被注射過量麻醉藥而斃命。死者家屬昨日入稟高院,向涉案美容中心及主理手術的醫生黃嘉謀申索賠償,但未有透露金額。而本案的死因研訊在去年十月已展開,死因裁判官在審訊八日、待所有證人作供完畢後,以出現法律問題為由,下令將案件無限期押後,案件現時仍未有再開庭日期。
原告林福華(譯音),正申請擔任本案女死者梁君(廿四歲)的遺產管理人,被告依次是西醫黃嘉謀及由利寶來有限公司經營的科技激光「彩光」中心。入稟狀指,死者在一○年四月卅日在黃位於佐敦嘉賓大廈的診所,接受由彩光中心指示黃負責的一項手術,由於兩名被告的疏忽導致梁君死亡。
在早前死因庭的庭上證供透露,死者在手術前兩星期往彩光中心查詢隆胸,後被介紹到黃的診所做手術。死者事發時被注射麻醉藥後,突然全身抽搐呼吸困難,旋即被送院搶救。最後她於一○年五月十一日、即她廿四歲生日後七日被確定腦幹死亡。而黃作供時,承認注射的麻醉藥分量,超過指引規定死者體重可以承受的極限。
案件編號:HCPI 31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