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侍產假 僱主成本低

【本報訊】勞工處已完成設立法定侍產假的研究,指因應本港出生率低,估計提供三至五天侍產假,每年開支介乎一億四千萬元至二億四千萬元,佔總工資額百分之零點零二至零點零四,不會大幅增加僱主成本。不過,當局仍要解決非婚生甚至婚外情所產生的嬰兒,以及境外出生能否享有法定侍產假等法律問題,勞工顧問委員會本周四開會討論。

據勞工處研究顯示,亞洲多個地區設有的侍產假由兩天至七天不等,澳門有兩天無薪侍產假,台灣及菲律賓分別有三天及七天有薪侍產假,韓國五天侍產假中首三天有薪。本港企業提供侍產假的比率,由○六年佔一成六,增至一○年的三成二,平均日數為二點九天。政府今年四月向公務員推行五天有薪侍產假,只適用於婚生嬰兒,但不論嬰兒出生地。

據悉,因應本港出生率低,一○年在港誕下嬰兒的在職父親約有四萬九千二百人,佔本地男性僱員總數百分之三,當局評估只要侍產假日數訂於適中水平,不會大幅增加僱主開支,估計三至五天侍產假,每年開支介乎一億四千萬元至二億四千萬元,只佔總工資額百分之零點零二至零點零四。

涵蓋非婚生嬰尚待研究

不過,當局仍有不少法律問題有待解決,包括法定侍產假是否只適用於婚生嬰兒父親。據悉,當局諮詢法律意見後認為,若不容許非婚生嬰兒的父親享侍產假,或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和《家庭崗位歧視條例》。但若涵蓋非婚生嬰兒,則需進一步考慮應否涵蓋婚外情及境外出生嬰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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