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專業生髮作賣點的史雲遜(Svenson)護髮中心,在台灣因涉嫌誇大產品及療程功效,另涉失實宣傳而惹官非。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昨以欺詐罪起訴該公司五名員工,包括一名來自香港的男負責人。控方稱,史雲遜部分護髮產品只是去頭皮洗頭水,沒有生髮或增髮療效,更指史雲遜利用不知情藝人造假,透過廣告欺騙消費者。香港也有多間史雲遜護髮中心,但其網頁無提及台灣史雲遜資料,擁有香港史雲遜護髮中心的公司昨未有回應是否與在台涉嫌欺詐的史雲遜有關。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曾接獲數宗有關生髮服務及產品的投訴。
史雲遜護髮股份有限公司於一九九五年在台灣設立分公司,至今在當地有七間分店,銷售假髮及護髮用品外,亦有提供美髮顧問服務,最廣為人知的服務是以專業技術及產品推出生髮療程與課程。台灣史雲遜○四年找來香港影視明星李子雄分享使用史雲遜後感受,其他星級代言人包括台灣綜藝一哥徐乃麟及資深主持人侯麗芳。
利用名人代言,史雲遜知名度大增,但台灣傳媒昨報道,台北地檢署經偵查後認為,台灣史雲遜的行銷手法是施詐術獲利,有誇大無生髮療效產品功效之嫌,故昨日上午以欺詐罪起訴五人,當中包括○六年起出任台灣分公司負責人的香港男子陳穎祺,檢察官透露,陳是在香港理工大學財務系畢業。
根據台北地檢署起訴書,多名受脫髮及禿頭問題困擾的消費者,斥資上萬元新台幣購買史雲遜產品或療程,但問題未有改善,於是向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舉報。
控方指,查出史雲遜銷售的護髮產品只是一般清潔頭皮洗頭水,沒有生髮或增髮療效,擔任諮詢顧問的員工沒有醫療或護理經驗,也無治療脫髮等專業資格。控方又發現,史雲遜邀請不知情藝人代言,然後以不實的「前後對照」照片造假,藉廣告令消費者誤信其產品可達生髮及治禿頭效果。
史雲遜曾在台灣舉行民眾見證會宣傳產品療效,當地一名有禿頭徵兆的廿四歲消費者就聲稱因被史雲遜廣告「說服」而向該公司求助,之後與多名今次被起訴的史雲遜專業顧問洽談,最終在兩年內花了四十六萬多元新台幣(約十三萬港元)參與多項療程,可惜無效,要求史雲遜退款但只獲賠三萬元新台幣,他不甘損失於是向台北市政府申訴。
香港有至少六間史雲遜護髮中心分店,香港史雲遜網頁有內地、澳門、新加坡以至汶萊史雲遜的聯絡資料,但沒有台灣史雲遜的資料,而香港史雲遜護髮中心屬Global Beauty International (HK) Ltd旗下品牌。記者昨到Global Beauty位於銅鑼灣的辦公室了解,一名職員只表示:「我哋(香港)同台灣唔同,好多時同一品牌喺唔同地區有唔同代理。」該職員着記者留下聯絡方法,但一直至截稿前未有任何回覆。
另外,根據台灣法律詐欺罪的規定,陳穎祺等人一旦罪成,隨時會被判入獄數十年。至於透過詐欺的不法所得亦會被充公,受害人亦可以打民事損害賠償官司,向陳穎祺等人追討被騙的金錢。
台灣法律詐欺罪的規定,以詐術使人交付財物,便觸犯了詐欺罪,一旦罪成最高判入獄五年。不過,台灣法律修改後採一罪一罰,法院如果認定陳穎祺等人確定為詐欺行為,陳穎祺詐騙一位受害人就觸犯了一次詐欺罪,甚至法院若認定陳穎祺的犯罪不是接續行為,則陳穎祺對同一位受害人每賣一次療程或產品就會被視為一次詐欺,一罪一罰後合計的徒刑可能長達數十年。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