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黨一度支持稱為「網絡二十三條」的《版權(修例)條例草案》。該黨高層大狀湯倡議:在網上發表「惡搞」作品或者「二次創作」,若對原版權持有人「未構成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失」,便不會被檢控,以為藉此可以左右逢源,既能夠討好原版權持有人,又可以聲稱已為廣大網民出力!
然而,大狀湯「輸間廠」,可能仍「未構成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失」,但我此卑微撰稿人「輸粒糖」,已是「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失」。含糊免責條款,未能說服視網絡自由神聖不可侵犯的網民接受,乃意料中事。
連續多周,網上對大狀湯、公民黨攻擊不絕;民主黨及其他傾向支持公民黨立場的「泛民」黨派,亦難逃劫難,被憤怒網民統稱「犯民」!
已處於低潮的公民黨見勢頭不對,不顧大狀湯個人威信,急忙宣布轉軚。公民黨再陷困局,乃因黨中央老化,幾近與網絡世界全無真正接觸,與網民全無同理心可言。該黨伊始,可能以為網民攻擊只是社民連及人民力量支持者策動,沒有認真處理。但隨着事態擴大,發現反對群體比這兩股力量大得多,甚至建制派支持者在網上亦加入反對行列,從而對「泛民」造成更大打擊。
但事到如今才轉軚,已經太遲,網上輿論主流在九月立法會選舉,肯定不會熱衷為公民黨、民主黨等主要「泛民」黨派打鑼打鼓宣傳,令社民連及人民力量受惠。不願投票給此兩細小政團者,可能選擇投票給獨立且明白事理的候選人。
儘管建制派愈來愈重視網上戰線,他們在此役不會獲得直接好處。因為,誰會相信支持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政黨,真心反對「網絡二十三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