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嘴 螺絲遺留病人體內

【本報訊】公立醫院手術期間遺留手術用具在病人體內個案不絕,一名患有膀胱腫瘤病人入院接受手術,醫生將手術電刀經切除鏡內管從病人尿道進入膀胱切除腫瘤,但切除鏡內管頂部約一厘米長,直徑約一厘米的膠嘴留在病人體內,手術室職員沒有即時發現,醫生未能及時獲通知,直至病人在手術後兩個月X光檢查後才被發現,須再次做手術取出。

今期《風險通報》公布上述個案,醫護人員在手術前沒有發現有關儀器有問題或損壞。當手術完成後,負責清洗和消毒手術儀器的職員發現,找不到切除鏡內管頂部,於是通知手術室職員,但該消息最終無法傳遞到負責手術的外科醫生,該儀器留在病人體內足足兩個月,病人事後接受X光檢查,才被發現在其盆骨位置有異物。病人接受手術將該異物取出後,醫生發現異物是當日手術時遺下的切除鏡內管頂部的膠嘴,病人最終康復出院。

另一宗個案涉及遺下螺絲在病人腳踭,該名病人原本入院移除左腳踭植入物和傷口清創術,手術過程順利,但外科醫生後來發現,病人左邊腳踭外側腓骨一口螺絲仍未移除,需要為病人再做手術取出該螺絲,病人手術後出院。

檢查未完善 溝通欠清晰

醫管局認為,遺下切除鏡部件在病人體內的個案顯示,手術後檢查手術儀器的機制未完善,負責手術儀器消毒的職員與手術室職員溝通不清晰,建議加強覆核儀器的系統和員工溝通。

至於另一宗遺下螺絲的個案則需要引入移除植入物的指引,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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