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東區區議員陳添勝與女助理被指於十年內,要求多名議員助理在辦公時間處理陳的製衣公司工作。雖然這些工作與區議員職務無關,但陳和女助理仍向區議會申請逾一百七十一萬元的津貼,兩人事後被控四項欺詐罪,陳昨被裁定脫罪;女助理則裁定兩項控罪罪成,獲准保釋至五月十日判刑。
法官裁決時指出,未有證據顯示首被告陳添勝(五十二歲),得知次被告伍小蓮(四十四歲)指示其他助理從事製衣公司的工作,故此,法官裁定首被告脫罪。
法官續指,次被告指示其他助理從事製衣公司的工作,而他們都沒有補假,明顯是額外工作,遂裁定她罪成,現先索閱其背景等報告始判刑。
控方案情指,首被告於二○○○年一月至二○一○年四月期間出任東區區議員,同時是恒勝成衣製造廠的董事,他除了聘請次被告外,亦聘請了數名議員助理,但這些助理要處理恒勝的工作,包括送船務文件和樣辦到船務公司,但這些工作均與區議員職務無關,惟被告卻向區議會申請津貼作為這些助理的薪酬。次被告被裁定罪成的控罪,涉及逾五十五萬元津貼。
案件編號:DCCC 809/2011